餐饮劳动合同范本?
回答如下:合同编号:XXXXX
餐饮劳动合同
甲方:(雇主名称)
地址:(雇主地址)
联系电话:(雇主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雇主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员工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员工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安排为准。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安排为准。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但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三、工资待遇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XXXX元/月,不包括其他津贴和奖金。
2.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
2.乙方不得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私自带客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2.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双方协商续签。
2.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我在一家餐饮店工作七十天了,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
- 我在一家餐饮店工作七十天了,可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们只有口头上的协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不发工资给你还是怎么着
我在上海一家餐饮行业工作了10个月,在在期间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叫保险,没有发放国家规定的节假
- 我在上海一家餐饮行业工作了10个月,在在期间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叫保险,没有发放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费,每天工作时间10个小时以上上,本人工资为5000一个月,请问需要赔偿多少钱
- 没劳动合同什么都补偿不到。
餐饮行业服务员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部门投诉? 妈妈去了一个餐饮公司干了一个月了才给结半个月的钱。要提前
- 餐饮行业服务员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部门投诉?妈妈去了一个餐饮公司干了一个月了才给结半个月的钱。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书,然后要2月十五日才支付这半月的工钱。这样是否违法?
- 凭上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等到劳动局投诉,通过这个途径可以得到合法解决。
餐饮行业劳动合同从入职到离职都没一式两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投诉的?
- 我新单位要我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我连合同都没有。公司所有人都是签完后等敲章的状态,今天问了还在职的员工,都说没拿到合同。如题。12月13日入职的,餐饮行业。进去后不知道有没有超过一个月才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签完后快递回总部说敲章当时我问什么时候一式两份原件拿到手,负责人说大家所有人的都签好了,公司很磨叽,不知道什么时候敲完章发回来。过年后店铺决定减少经营面积,每个部门裁员一半的人,我们部门有两个,我觉得我是新来的肯定会裁员我,提前辞职了,于3月1号全部完结离职手续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
在大型连锁餐饮干了15天没签劳动合同,今晚10点莫名被辞退,很生气。在北京吃的又贵住的又贵。
- 在大型连锁餐饮干了15天没签劳动合同,今晚10点莫名被辞退,很生气。在北京吃的又贵住的又贵。用人单位违法吗?社保也没交工资也没法。就是莫名的被辞退了。很生气。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x2B;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x300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x3000;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条&x300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x3000;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x3000;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x3000;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x300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五条&x3000;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x300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x3000;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