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承天寺
泉州承天寺檀越王公祠历史至今皆属承天寺殿堂之一,是寺僧感恩施主王延彬公献田地千顷之功德,建纪念堂供奉,一直以来权属为承天寺所有,寺方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据。千余年来,檀越王公众后贤与寺僧互相尊重、以礼相待、秉承历史、已传为千古佳话!
近日获悉,王氏个别族人利用“纪念三王开闽1133周年春祭庆典”机会,自行在檀越王公祠内举办“福建省开闽三王文化研究院成立誌庆”、“泉州三王祠家训馆开馆誌庆”、“泉州三王祠健康义诊部揭牌誌庆”。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为此,我寺对王氏个别族人的侵权行为提出异议,并强烈要求其停止除“纪念三王开闽1133周年春祭庆典”外的一切活动。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春祭活动更圆满。
阿弥陀佛!
泉州承天寺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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