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民法典的灵魂损害赔偿是何

灵魂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活权、健壮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在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灵魂损害赔偿;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灵魂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灵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天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灵魂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灵魂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天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灵魂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灵魂损害赔偿。

二、灵魂赔偿数额确定的技巧是何

灵魂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制度和技巧一个多面态,法律上的灵魂损害主要有五种形态:

第一、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天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其属于低层次的“一般灵魂损害”。

第二、灵魂痛苦构态。其虽然也是一般灵魂损害,从人类区别一般生物来说,却是一种比生物生物形态更高层次的心理形态的损害,这是灵魂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

第三、灵魂障碍构态,也称神经创伤构态。是指不法侵害公民的灵魂健壮使其遭受了医学上可诊断出的神经疾患形态,通称灵魂病,这种构态是近年来司法界人士提出的,其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法律上可归属为严重的灵魂损害。

第四、灵魂法益损害构态。是指权利主体的法定人格权、人身权和其他合法利益遭到不法侵害,造成了灵魂方面的利益遭受了无形的损害,这种灵魂法益损害构态,受害人既可能是有生活机体的天然人,又可能是不具有生活机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常不能一概以“肉体痛苦”、“灵魂痛苦”或“灵魂障碍”来表达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情形。

第五、其它非财产损害构态。是指违反契约、违背公序良俗和侵犯财产权等利益所产生的没有财产内容的各种灵魂利益损害形态,这种层面构态具有下面内容特点:(1)其他非财产损害构态一般不是直接侵犯人身权或人格权所产生的损害,因而无法直接归属于侵犯人身权或人格权所产生的灵魂痛苦、灵魂障碍、灵魂法益损害。(2)其他非财产损害的后果可能导致灵魂痛苦、灵魂障碍,还可能致人产生其他灵魂利益的损失。

肉体痛苦、灵魂障碍和其他非财产损害都可能导致受害人灵魂痛苦和其他损害后果;反之,灵魂痛苦提高极端化也会导致受害人灵魂障碍或人身伤之。相对地说,肉体痛苦、灵魂痛苦、灵魂障碍和灵魂法益损害这四种损害程度是渐次加深的。表现出层次性,这种层次性影响了评定不同构态灵魂损害的数额赔偿的大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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