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应该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中职业时刻?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民族实行劳动者每日职业时刻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职业时刻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职业时刻,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职业时刻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壮的条件下延长职业时刻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然而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延长职业时刻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天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缘故,威胁劳动者生活健壮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职业时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职业时刻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职业时刻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其中一个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职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职业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应该怎样约定?

要想对工资的约定合法,必须了解法律对于工资的相关规定。工资是由下面内容几部分组成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难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民族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职业时刻的工资报酬以及独特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关键点在于,合同中的“工资收入”的约定,一般不包含“延长职业时刻的工资报酬以及独特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下面内容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根据《意见》第53条规定,(1)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职业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及民族规定发放的创新发明奖等。员工知道了这条规定,在双方约定工资条款时,若用人单位将车贴、误餐补助等福利费用纳入工资总额,显然违法,员工可予以纠正,若用人单位在工资条款中没写明奖金,那么员工最好要求在工资条款中写明奖金的分配方式,以免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

    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满时结算。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制度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就是说,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开具退工单后,一次性全部付清员工应得的工资。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在退工时有其他未处理完的经济纠纷或应予赔偿等事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企业不得克扣应付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填何?

劳动合同书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除了了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在该项内容写明,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补贴住房费2000,但合同条款没有该内容,该项内容可以写在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事项,该项内容可以填写“无”或者用横线划掉。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恳信用的制度。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职业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经过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劳动合同约定事项中约定的职业地点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职业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其中一个,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职业地点作出约定。职业地点是劳动者从事职业、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职业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职业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职业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经过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职业地点的要求一般被认为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所谓用工权,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录用、辞退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1)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和行业特点,通过考试、公开招工,择优录用新职工;2)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外单位和外地区聘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企业可以辞退违反法律和企业规章的职工;(4)企业可以对职工进行适当奖励和必要的惩罚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目的在于使单位能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合适的员工为其服务,最终达到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相对于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在择业的权利。自在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依自己的梦想,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对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什么时候何地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以及为何者单位(雇主)从事职业劳动等事项的自在选择,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在的法律表现。  如果劳动者认为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职业地点不合理,自己不能接受,可以拒绝与该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里没有约定职业时刻的条款,是不是合法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职业时刻的规定》: 劳动者每周职业5天,每天职业8小时,每周职业40小时。 民族《劳动法》规定:

1.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壮的条件下延长职业时刻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然而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3.安排劳动者在职业日,休息日,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分别支付150%,200% ,300%的加班费。 公司的作息制度严重侵犯了你们的休息权利,以及克扣你们的加班费,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六、劳动合同中能约定工资按年支付吗?

工资要按月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按年支付工资违法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七、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规章制度有效吗?

劳动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肯定有效,既然是劳动合同,那双方都必须要尊守,合同法规定,合同是经双方协商,友好下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必须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何一方如果有超越或者违反,经协商不能解决的,都可以进行法律起诉

八、大致休劳动合同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不会约定大致休这样的休息方式,一般都是公司自行约定。大致休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天八小时职业制,一周四十个小时职业时刻,如果劳动合同直接写大致休,那就直接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受法律制裁。

九、劳动合同职业时刻?

一定要写明职业时刻, 《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一款五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刻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刻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职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职业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面内容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民族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职业,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十、劳动合同中的职业时刻应该怎样填写?车间每天?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民族实行劳动者每日职业时刻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职业时刻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的工时制度。

一天八小时,符合。接着3天休一天,一个月算30天,能休7天或者8天,这样子每周超过这个时刻一点,算加班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天休一天,符合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职业时刻,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职业时刻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壮的条件下延长职业时刻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然而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每月工时上限,44×4+36=212

23×8=184 没难题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职业时刻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职业时刻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其中一个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职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职业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没有加班费的,会违法

第四十五条

民族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职业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工时时长不违法,然而年假,法定节假日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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