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类别划分表 场地类别划分依据

场地类别划分?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250kPa的粘性土。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 ≤2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什么是建筑场地类别?

建筑场地类别是根据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土层等效剪切波速等因素,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场地所做的分类。

场地类别和场地等级是一个概念吗?

场地类别是抗震内容,跟覆盖层厚度和剪切波速有关 场地等级是勘察内容,跟场地复杂程度有关,比如岩石坡向,是否断裂带,土层均匀程度。

等等 不是一个概念

场地类别怎么分类,依据是什么,谢谢?

根据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土层等效剪切波速等因素,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场地所做的分类。用以反映不同场地条件对基岩地震震动的综合放大效应。场地的类别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Ⅳ类,其中Ⅰ类分为Ⅰ0、Ⅰ1两个亚类。

场的分类?

根据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土层等效剪切波速等因素,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场地所做的分类。用以反映不同场地条件对基岩地震震动的综合放大效应。

  场地的类别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Ⅳ类,其中Ⅰ类分为Ⅰ0、Ⅰ1两个亚类。具体的分法可以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6条规定。

  类别分类

  场地土系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土层。可分为四类: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250kPa的粘性土。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 ≤2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场地类别分类与场地土类型

  1、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年版4.1.6条: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准。同时4.1.6条具体规定了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双参数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等四个类别的定值范围(其中Ⅰ类可分为Ⅰo、Ⅰ1两个亚类)。这是与GBJ11-89规范的一个明显区别(GBJ11-89第3.1.5条规定:建设场地的类别,应根据建筑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

  4.1.4 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且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500m/s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2 当地面5m以下存在剪切波速大于其上部各土层剪切波速2.5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400m/s时,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3 剪切波速大于500m/s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土层。

  4 土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土层中扣除。

  场地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8版GB 50021-2001、3.1.2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一级场地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 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 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第3.1.3 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2 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

  地基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8版GB 50021-2001第3.1.3条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一级地基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二级地基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三级地基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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